问:墨子老师,您好!今年我们公司为了研发一个新的项目而从国外购入了一套样机作为研发参考。请问,我们这台样机的成本是否也可以加计扣除啊?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活动中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属于直接投入费用,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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