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的形式有很多,亲人合伙、朋友合伙、夫妻合伙……然而合伙模式五花八门,能够真正笑到最后的却寥寥无几。纵观那些殒没在茫茫商海的合伙企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合伙创业的管理原则的缺失及破坏。
管理学中有一个经典定理,叫华盛顿合作规律,指组织混乱造成的团队合作失调,从而使工作效率低下。组织混乱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主心骨”。“主心骨”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的主要领导人、核心决策人、骨干成员。只有当企业具备了“主心骨”,才能凝聚团队,攻克难关。
我们在合伙创业时,一定要推举出“主心骨”,当然这部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他们并不想在自己创业过程中还要听从他人的安排和指挥。而企业如果没有在早期就规定好谁是核心管理者,那么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当各种矛盾不断暴露出来的时候,企业就会如同一盘散沙,不用吹就会散了。
我们都知道合伙创业如果平分股权很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股东平分被称为是最差的股权结构。但是这种最不合理的股权分配方式却给两家公司带来了不同的命运。一个就是真功夫,另一个则是海底捞。
股东之间如果平分股权,当遇到问题时如果没能达成统一的意见就会导致合伙人闹翻,而真功夫正是这样的情况,离婚后蔡达标和潘宇海各占50%的股份,公司缺少一个可以拍板的人,股东之间互不信任,因此矛盾就滋生了。
而同样是股权平分模式的海底捞,却与真功夫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海底捞是两对夫妻即四个合伙人共同创立的,两家各占50%的股份。而海底捞之所以和真功夫结局不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从一开始整个公司就形成了以张勇夫妇为主,施永宏为辅的格局。股权虽然平分但实际上张勇是核心股东,这样一来公司决策时,才有拍板的人。企业有了领军人物才能避免决策分歧。
合伙创业最重要的是要有核心领导人,谁说的算很重要。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企业群龙无首,或者合伙人之间不分谁是老大,那么企业在做任何决策的时候,就没有一个可以拿定主意的人,又或是有一人反对决策就无法通过。
如此一来,不但会影响企业做出各种决策错失机会,长久下去还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合伙创业一定好制定好管理规则,选出一个最终拍板的人。
1.提前约定
合伙创业要提前约定好谁来管理公司,即做好明确的分工。按照合伙人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做事风格提前选举出一个管理公司整体日常运营工作的人。前提是这个人一定要领导人的基本素养,遇事沉着冷静、目光长远,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案等等。
只有具备领导人的基本素养合伙人,才能放心的将公司交由其打理。合伙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人员,优化内部结构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2.按照股权决定
多数情况下,企业会根据股权持有数来决定谁是“老大”,这也是比较合理的做法,通常“老大”的占股比为51%-80%。中国有句谚语叫“一山不容二虎”,尤其在股权分配问题上,任何环境下成型的平均股权分配模式最后都容易分崩离析,原因在于很多创业者股权领域观念的落后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疏忽。
所以,根据股权掌握比例的大小选择出拍板人最为稳妥。股权占比大的合伙人就是企业的核心领导人,为每个提案决策做出最终的选择。但同时要注意,对于其他合伙人也要赋予一定的话语权,如此才能保证合伙人之间公平公正。
而像上文案例中提到的企业出现平分股权的情况,如果不能像海底捞那样,合伙人之间潜意识的自动形成以某人为核心领导,那么就导致和真功夫一样的结局。股权平分的时候,不妨可以按照合伙人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加入企业早晚、工作业绩等条件,来决定谁是拍板人。
3.少数服从多数
对于很多企业而言,“谁来拍板”是一个大难题。在没有推选出一位最终决策者时,少数服从多数是很多企业作决策时常常采用的最简单方式。合伙人投票表决,结果采用多数一方,当出现双方票数持平时就采用另外的评判标准,例如哪个方案更节约成本、哪个方案面对的阻碍最少等等。
这样的做法,不但公平合理而且还能减少合伙人之间因为意见相左而大动干戈的场面。
我们常说国不可一日无主,民不可一日无君,而对于合伙创业而言不可一日无将。核心领导人对企业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成败有70%取决于决策者的作用,因此合伙创业,谁说了算很重要。遵守创业中的管理原则,才能避免企业产生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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