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互联网充满了白皮书和电子书,内容涉及如何创建最佳登陆页面,设置入站营销渠道,制定电子邮件培育活动等。
但我们并不经常听到客户询问营销的基本知识。在这个互联网专业化时代,营销已经成为一系列系统而不是单一的概念框架。
所以,这是十亿美元的问题:无论您的受众是在线还是关闭,营销是否都有“规则”?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营销将以戏剧性的方式发展;大数据已经在改变一切。万物互联将带来更多变数。而虚拟现实将再次改变一切。
但是,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以下五个营销规则都可能永远不会改变,因为它们坚定地建立在消费者心理上。它们对业务战略,产品开发,尤其是增长有影响:
1.首先要做的不仅仅是更好。
每当一家公司成为新品类的“第一”时,可口可乐就像碳酸软饮料一样,它的印象会持续几代人。
可口可乐成立于1892年。自124年以来,无数竞争品牌纷至沓来。只有百事可乐(成立于1898年,可口可乐仅仅六年后)仍然是真正的竞争对手。然而,在2015年,可口可乐拥有美国软饮料市场42.7%的份额,而百事可乐仅拥有31.1%的市场份额。
换句话说,市场中“第一”的六年差异仍然相当于124年后的11.6%的优势。尽管百事可乐实际上在口味测试中获胜,但事实确实如此。
显然,第一印象的持续时间比你想象的要长。
2.如果您不能成为某个类别中的第一个,请创建一个新类别。
在几乎所有发明过的新类别中,都有一家公司是第一家,并且有无数的模仿者。但是,与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一样,长达数十年的比赛最终正常化为两家公司的竞争。
这种情况发生在个人计算类别,惠普和戴尔(美国市场份额为28.1%,而23.9%)。它发生在汽车行业,通用汽车和福特(17.4%对15.3%)。如果你在这些类别中排名第三,第四或第五 - 祝你好运。
但有可能不是一个类别的第一或第二,仍然赢了吗?是的,如果您完全创建一个新类别。您可以通过专注于现有类别或开辟新的地理市场来实现这一目标。
例如,Apple知道它无法显着渗透惠普和联想主导的全球笔记本电脑类别(20.7%对20%),因为它进入太晚了。因此,在2012年,它创建了一个新的专业笔记本类别:平板电脑。如今,Apple在全球平板电脑领域占据首位,市场份额为29.6%。
3.认知比产品更重要。
相信我们可以通过在现有类别中创建更好的产品来改进已经在市场上出售的产品,这是人性。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新创业公司吹捧一个特定的功能,使他们与潮流引领者区别开来。这些创业公司通常会消失。
消费者可能并不关心您是否制作了更好的产品。他们不会注意到,你无法说服他们。这就是百事可乐在口味测试中击败可口可乐的原因,并不重要。坦率地说,如果你不是第一个,你可能在消费者心目中更糟糕。
但是,只要你理解了感知规律,即使你不是第一个,你也可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例如,Apple并不是个人电脑,数字音乐播放器甚至触摸屏智能手机的首选。然而,它改变了这些类别中的每一个,因为价值观比事实更重要。
当你拥有一个词时,你会有一种感觉。
还记得你在80年代和90年代听过的那些电视和广播歌曲吗?麦当劳比地球上的任何公司都有更多的叮当声和口号,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记得大多数公司。但自1908年以来,福尔杰一直保持着同样的口号(和叮当声)。
是的,这是你现在想到的那个。为什么这很重要?因为当你拥有一个单词,一个短语或一个叮当声时,你就会在消费者心中有效拥有房地产。你有一种被调用的感觉,这是无价的。
耐克的“Just do it”口号是品牌拥有感觉的一个很好的例子。自1988年以来,耐克一直在运行“Just do it”商业广告和广告。今天,当人们想到这个品牌时,他们会想到穿上运动鞋并且只是这样做 - 无论是打篮球还是买一双昂贵的球。
因此,耐克已成功超越前运动鞋市场领导者阿迪达斯,这并不奇怪。如今,耐克拥有全球鞋类市场27.2%的份额,而阿迪达斯仅占美国市场的8.7%。
再一次,阿迪达斯的口号是什么?
竞争一切往往意味着什么都不赢。
遵循前四个营销规则可以帮助您获得成功。但第五条规则将帮助您保持领先地位。
每当公司达到一定规模时会发生什么?它上市了。然后会发生什么?股东希望它继续增加利润(通常是不切实际的)。不可避免的是,公司的高管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满足股东的唯一方法是扩大品牌并创造新的产品线。
虽然这可能会在短期内飙升并且利润猛增,但这几乎总会导致公司的减少。当IBM决定将其产品线扩展到大型计算机之外时就发生了这种情况当通用汽车决定让所有车型看起来都一样时,也会发生这种情况。像丰田这样的外国汽车制造商突然进行了杀戮。
这引出了另一个观察:许多成功的公司仍然因为他们的“第一”产品或服务而成功,但他们继续以同一名称为其他所有品牌打上品牌。
微软拥有庞大的软件品牌,但在其首个产品中只是一个重要的市场领导者:操作系统。作为一个品牌,卡夫不再是任何产品的市场领导者,尽管它销售的东西。然而,它引领奶油奶酪市场,因为它以不同的标签销售该产品:费城。
每当您尝试使用相同品牌的产品,服务或创意过多时,消费者就会感到困惑,品牌名称也会失去价值。人们总是会将名称与首先使其成名的产品,感知或感觉联系起来。这就是为什么你最好不要用不同的名称来标记每个新产品。
这些营销法律能否被打破?
他们当然可以!与科学一样,只有在有人发现重大异常之前,法律才是真实的。但是,鉴于我们目前的观察结果,它们仍然对大大小小的企业都很重要,因为它们是我们提出的最好的。100多年来,这些营销法律都是正确的。
所以问问自己:
您是否属于您的“第一”类别,或者您是否应该创建新类别?
你是否拥有消费者心中的话语,感觉或感知?
您是否过度扩张自己的品牌或专注于自己的利基市场?
这些是所有企业主应该更频繁地问自己的问题。知道答案将为他们节省大量精力,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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