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相同的个人信息,却需要在不同部门进行重复提交,费时又费力,给不少办理业务的市民带来诸多不便。如何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让数据流通更为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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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务数据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4月,由南京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的《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在“中国南京”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对各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反复的斟酌、修改与论证,《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近期由南京市政府正式公布。
据了解,该《办法》作为市政府2019年度重点立法计划,主要围绕政务数据的管理要求,在政务数据管理的规划建设、目录管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提出,要编制全市的政务数据目录,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数据的管理能力和建设水平。
《办法》明确,市大数据管理局要建设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依托“中国南京”、“我的南京”等门户网站和智能门户平台,构建统一的对外服务门户和用户认证体系,为各类用户提供可信、权威的身份账户。
据悉,《办法》将于9月20日正式实施。下一步,市大数据管理局还将围绕政府投资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和开放以及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等领域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等《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切实为推进我市政务数据整合、共享、开放和创新应用以及保障数据安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便民服务,让市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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