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从古老的贝易物到金属黄金白银铜钱,再到货币、纸币交易,发展至今,线上支付已经成为国人的主要交易方式。小到柴米油盐,大到买房买车,就连企业之间的交易也转至线上,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一定的便利就会出现一定的弊端。
悟空财税观察发现,许多企业在合作中,不通过公对公账户转项目款,而是直接把项目资金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到对方,虽然操作方便,其中缘由双方都心知肚明,但在会计运营税务方面,不能准确合规表现三流合一和资金往来的法务税务的真实性,存在相应税务风险。
1、企业增值税风险
(1)企业货物出售微信转账资金来往,会造成会计无法做增值税抵扣:如果企业之间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就会导致款项账面来往不透明,造成公司来往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
企业之间合作,必须符合三流合一,其中发票就是重要一项,税务局明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必须填写完整,齐全,而公对公转款开票的话可以完全做到,但是通过微信交易转账,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也无法确认是否真实交易(例如兄弟企业之间的倒账违规操作),从而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造成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企业利润降低。
(2)没有增值税发票导致企业未能及时申报企业收入的风险:企业来往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货款,在记录当中就会出现公私部分混淆,哪个是个人消费记录哪个公司货款,从而就会出现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偷漏增值税,被查出来什么后果相信大家都知道吧,这种存在偷漏税的风险,涉及后期补税罚款量刑问题,存在企业安全隐患的操作,杜绝烦请。
2、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风险
现在有些企业还在通过微信转账给员工发工资或者支付交易款项,这样做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进项成本票以列支成本,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从而增加企业税负,降低利润。企业主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货款,企业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就会存在企业隐瞒收入、少报收入偷税漏税的风险。
3、企业内部的风险
一家企业如果存在经常性地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而非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不清晰,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出现偷税,中饱私囊的情况,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如果后期打算上市,在审计这一关都过不去,都是给自己埋雷啊。
4、员工离职给企业带来的仲裁风险
自从税务机关代为征管五险的代扣代缴,要求企业全额给员工缴纳社保,发放工资以后,之前存在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工资实行阴阳发放,明面不交税等这些简陋的“避税”措施,有很多员工离职以后以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或公积金,未从公户实发工资为由进行仲裁,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天平偏向下,今年很多企业都吃过类似的赔偿补助。
正所谓逃税一时爽,补税火葬场,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于人、于公司、于货物交易,必须采用公户结算,使公司来往账目清晰,合规操作。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企业生存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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