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19年度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资助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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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碑林区注册的创业企业。
(二)申报补助的创业企业应入驻西安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时间不少于12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创业企业为成立不满3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已依据《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资助入驻众创空间、孵化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市科发〔2018〕14号)获得过资金补贴的企业,不在受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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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材料
1. 空间使用费补助申请表;
2. 创业企业与入驻众创空间或孵化器签订的合同、空间使用费发票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证;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扫描按顺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内,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38581916@qq.com,纸质版后期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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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时间
受理截至时间:2020年2月25日
联系人:
张萌:89645373
18092627557
邮 箱:38581916@qq.com
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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