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火文创|峰教授的分享(16):很多人都在谈疫情期间电影院、娱乐场所和旅游等的对策,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的对策,而且在疫情过后估计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不过,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副会长、峰火文创集团首席专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少峰教授认为,疫情期间,大家都可以看到互联网平台的作用,也可以思考一下自己的商业模式如何完善。如果人们一机在手就可以娱乐无边界、旅游无边界、拍卖无边界、直播无边界的话,那些物理场所和有限的内容怎么可能和互联网平台竞争呢?因此,从2010年开始,峰教授就一直提倡互联网文化产业。峰教授提出“互联网文化产业”(和网络文化产业有点像)但不提数字文化产业,主要原因是“平台+内容+产品”是互联网的主流趋势,竞争的胜负取决于平台的大小,而不取决于数字技术水平的高低~否则,几年前水晶石为什么就不行了呢?!对于那些传统媒体(现在是融媒体)的企业和广告公司来说,他们很难理解互联网平台的媒体属性~大媒体、大社群、大卖场的三位一体。也就是说,如果融媒体重视的是新媒体的话,那么互联网作为新媒体,既是媒体也不是媒体,它是个大卖场!这样一来,就算融媒体赶上了新媒体,可是新媒体已经成为大卖场了!看看字节跳动就知道了,那些吹牛互联网下半场的人,赶上了互联网的第二个阶段(大卖场),或者说,所谓互联网红利过去之后的互联网下半场是什么呢?难道是融媒体??互联网作为平台,不仅拥有全国性的消费者,增长速度快,而且不怕疫情,诸君理解了没有?很多人还在谈实体娱乐场所和旅游怎么办,为什么不拿互联网平台做个比较呢?文创企业和广告公司就算不能做大的平台,也要争取在互联网平台上存活下来,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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