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而正式标准拟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全国实施。据悉,该标准明确了分级原则、要素及判定方法,以及各等级的技术要求。
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工信部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因此从即日起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9日。据悉,《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报批稿)自2017年启动预研至今历时近3年。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宝马、福特、大众、长安、广汽、吉利、东风等十余家国内外企业协助完成标准的起草与制定。
在《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报批稿)中显示,基于驾驶自动化系统能够执行动态驾驶任务的程度,根据在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无设计运行条件限制适用于M类、N类汽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根据该标准规定,驾驶自动化共总分为6级,从低往高依次为 0~5 级。
通过观察表格我们会发现,0级、1级、2级、3级和4级都有一条相同的规定——“在设计运行条件内”,而5级则没有这条要求,这说明0-4级的驾驶自动化功能都是在一定的场景范围内才能实现的,而5级就完全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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