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我省组织开展2020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示范引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根据通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内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信息技术尤其是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与消费领域更好结合为着力点,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新型信息产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主要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申请主体须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申报。
通知指出,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须符合示范内容要求(详见工信部网站通知www.miit.gov.cn)。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精神,优先考虑在本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按推荐程度进行排序。
责编:小康
校对:夏雨 赵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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