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3天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现象,一个因为4次盗窃而进入监狱服刑期满释放结果,被众多的网红公司追捧。一时间大量的报道成为了一个网红,释放当天30家网红公司追捧要与签约,短视频平台三天的时间内粉丝涨到了177万人,这可以说是此类人群创下了奇迹。试问这样一个小偷如何能够一下成为网红呢?一句“这辈子也不可能打工的”,为什么能让周某人一炮走红?借用时下最火的一句话“这到底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个“惯偷”居然能成为多家网络公司争抢的对象,这让寒窗苦读数十年的学习怎么想?这让被周某人偷过的车主作何感想?一旦周某人成为网络直播红人,是否在向外界宣扬:只要你够独特、够奇葩,你就能挣大钱?这样的文化到底对社会有利有弊?诚然,我们必须给周某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绝对不是让他成为网红,向年轻人传授自己“成功的秘诀”。所以,周某人不能、也绝对不可以成为直播红人。
这样的人应该被社会唾弃,如果他能成为网红,就会误导一些人产生错误的认知,很可能就会有各种人对他这种行为进行模仿,为了出名博取别人的眼球,做出各种没有底线的行为。如果他作为一个罪犯,有悔过的认识,我们可以原谅他,给他一次改正和从新做人的机会。但是如果一个屡教不改的盗贼,出狱后就能获得巨大的金钱和名利,这对于社会上一些老实做事的人是不公平的。
对于未来,周某人认为在监狱里呆久了,现在最想要的就是自由,只想好好过日子,种种地,陪陪年迈的父母,亏欠家人太多了,接下来要好好做人。对于这种”病态“追捧现象,我们要坚决予以反对和否定。而对于周某人未来的选择,我们还是予以宽容与尊重,相信他已经真正认识到了错误,也正准备重新做人,我们不应该去叨扰,让他成为你“打工”的对象。
记得70年代的孩子在谈起自己的榜样的时候,总是会拿雷锋、邱少云等一些英雄作为榜样,80年代人们总是念叨时传祥、王进喜、焦义禄这样的英雄,那个时代的楷模和榜样,当时人们所倡导的是奉献和牺牲精神。而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反省,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红成了人们学习和榜样的代名词。我们应该反思了,现在的这些网红能成为今后孩子学习的榜样么?他们有哪些精神和榜样值得孩子们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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