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例如:足不出户就能吃到想吃的美食,随时随地的听到想听的音乐,可以自主选择观看的连续剧。然而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日渐成熟,给民众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乱象。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催生了视频和音乐等平台的广告模式、收费模式、会员制度,这样的收费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这些模式和制度的背后还隐藏着诸多乱象。根据网友们的吐槽可以看出,大部分平台都存在不同设备不同价格、广告特权定义模糊、自动续费选项默认选取、虚假的宣传以及增设收费项目等问题;很多网友购买了会员的同时还单独购买了资源,但是会员过期后购买的资源就不能继续观看了;甚至有的做法明显有触碰法律红线的嫌疑,许多平台会员充值的界面,只有“连续包年”“连续包月”等选项,且一般默认选择“自动续费”。而《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在线上交易越加频繁的今天,这些乱象的本质是涉及到数亿网民消费者的权益问题。这些问题一直迟迟不能解决的原因是:一单次消费金额小;二是消费者维权门槛高。这两个原因是消费者难以有效维权的基本原因。这些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难以依赖市场生态和依靠法律约束去解决。
对于这样的问题应该:一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现有的网络平台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法律法规,防止商家钻法律的漏洞。二是加强行业监管。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行业乱象进行监管,促进网络平台健康发展。三是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和组织的作用。通过为消费者提供者知识、法律等帮助,来解决网络中消费的问题,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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