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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第一季度共享自行车运营情况:约谈6家互联网租赁企业10次

5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通报了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

截至2020年3月底,在本市运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摩拜单车、美团单车,以下简称美团)、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出行子公司,运营青桔单车,以下简称“青桔”)、北京梦想蜂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便利蜂单车)、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单车)等4家企业(以下统称“各运营企业”)已将运营车辆信息按规定接入了北京市共享自行车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接受市、区、街道(乡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单车)因数据传输中断,已被市执法总队约谈并立案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经市级考核督查组综合评定,第一季度各运营企业考核结果如表1所示。美团单车运营企业综合评定成绩(755.6分)为A级;青桔单车(732.5分)因违规投放车辆被行政罚款2次、静态数据接入低于70%(合格为90%)、同时存在严重的数据造假行为,一季度综合评定成绩为B级;哈啰单车(747分)因违规投放车辆被行政罚款1次且静态数据接入低于70%,一季度综合评定成绩为B级;便利峰单车(499.5分)、ofo单车(307分)因考核成绩低于600分,综合评定成绩为B级。

本季度市交通执法总队共约谈6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租赁电动车企业累计10次。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因在海淀区、东城区大规模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经约谈后拒不整改,被行政处罚2次,累计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在东城区大规模违规投放哈啰单车,经约谈后拒不整改,被行政处罚1次,处5万元行政罚款。武汉小象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出行)、人人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出行)因违规投放租赁电动自行车,经约谈后拒不整改,分别被处以5万元行政罚款,并限期在3月31日前回收所有违规运营的租赁电动车。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洋

编辑/彭小菲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527A09LVS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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