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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新补税规则来临,对于电商企业的影响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了,大部分的东西都是能够从网上买到,而无需到实体店购买。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是人们在购买的东西的时候,经常会看到这个商品的销量多少或者根据销量多少来购买东西的,这就会衍生出另外一个名词“刷单”,刷单这个词对于经常网购的朋友来说,并不陌生,由于电商平台商家竞争激烈,很多商家为了提升店铺的销量,开启了刷单模式。而电商平台新的补税规则来临,刷单或许将成为过去时了。

据澎湃新闻报道,多名网店店主在5月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自家店铺2017-2019年度电商平台收入对不上缴税款,要求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我们都知道,在网上购买商品的时候,大多数消费者是不需要开发票的,这就存在一个问题,电商平台统计的收入和电商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收入差异是很大的。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也只是开票的那部分收入。那么新规则的出台,企业就需要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电商平台对于刷单行为虽然都有管控行为,但是刷单的行为还是普遍存在的。平台有规则,电商企业也有对策。对于做过运营的人来说都知道:电商平台的有些关键词是有固定流量的,商家要想获取官方的流量特别困难,因为电商平台的商家实在是太多了,与其竞争,还不如刷单来的快速直接。还能获得电商平台更多的流量。

如果以刷单的数据进行缴税的话,按照13%的税率计算,刷100元的,就需要缴纳13元的税款,刷10000元,就是130元。那么随着新规则的出台,刷单的行为是不是逐渐行不通了呢?

新的补税规则出台,对于电商企业的影响有多大,在这里为大家举个例子

假如一家电商企业去年的总收入为500万(暂不考虑其他问题),少计收入3000000元的话,需要补税约为112.62万元。还不算上滞纳金与其他罚款。

增值税=300÷(1+13%)×13%≈34.51万

附加税=34.51×12%≈4.14万

企业所得税=(300-4.14)×25%=73.97万

总税收=34.51+4.14+73.97=112.62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偷税漏税的管理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有详细规定。

由此可见,新税法的出台,对于电商行业的影响可见一斑,电商企业的刷单行为可能就此终止,国家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也在逐渐加大力度,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只要不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合规经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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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00616A09VOQ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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