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中关村顺义园
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
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实施《关于促进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附件1),现面向中关村顺义园开展2020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内容
(一)支持方向
1.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设计企业研发创新。(《若干措施》第二条)
2.支持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先进工艺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若干措施》第三条)
(二)支持对象
在中关村顺义园内注册成立(或拥有中关村高新证书,且注册在顺义区),从事与第三代半导体相关的单晶衬底、外延材料,芯片设计、流片、封测、系统集成与应用,半导体装备及相关服务的创新主体。
1.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成立两年以内的初创型企业具有第三代半导体相关研发背景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
拥有第三代半导体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有提交下游用户验证的产品或经第三方实验室检测认证的产品,并提交证明材料;
有与主营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生产、加工设备和实验检测仪器,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2.研发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成立两年以内的研发机构具有第三代半导体相关研发背景的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
拥有与第三代半导体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拥有可产业化的研发成果一项及以上,并提交技术鉴定、第三方样品检测等证明材料;
有与研究业务相适应的研究场所、实验室、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加工设备和实验检测仪器,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三)项目周期
所申报项目应为已执行项目,且合同执行期及所提供的发票等付款凭证须发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最终支持金额按照合同已执行金额确定。
申报要求
企业须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如以虚假材料申报,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支持,并将对社会进行公布。
(一)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根据支持方向,填报资金申报书(附件2)。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机构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申报书。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需盖企业公章,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为纸质,一式三份,报送至中关村顺义园管委会404办公室(北京市顺义区白马路高丽营段9号)。
4.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8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联系人
联系人:顺义园管委会王赛
附件:1. 关于促进中关村顺义园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9〕39号)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三代半导体等前沿半导体产业发展资金申报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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