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新增设人工智能专业职称。本市首次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工作将于2021年初启动。
此次开设人工智能职称专业,纳入工程技术系列,并设置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个层级。
申报人分为人工智能研究和人工智能应用两类,除申报职称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外,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两类人员的业绩条件。以申报正高级职称为例,从事人工智能研究的申报人,应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主持省部级及以上人工智能领域研究项目、课题;或制定国家、省市或行业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或发表的研究成果,推动了人工智能专业发展,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从事人工智能应用的申报人,应具备很强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践能力:在技术革新、引进和推广新技术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或研制开发高难度、较复杂的人工智能领域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或完成本单位人工智能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在项目管理、科研开发、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中成效显著,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除此之外,本市还为业绩突出人才制定了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员只要满足破格条件之一,就可以不受学历、资历、次级职称等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价工作打破“唯论文”桎梏,全面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员可自主选择发明专利、技术报告、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北京晚报记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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