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
重磅消息!工信部2020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十四五”时期电炉炼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指导意见:
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打造若干家世界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专业化一流企业,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争达到20%;废钢比达到30%。
有序引导短流程炼钢。
将更好发挥电弧炉短流程炼钢企业绿色低碳、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序引导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发展。
对短流程炼钢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支持政策,鼓励具有废钢、电价、市场等优势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
积极发展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弧炉装备,加快制定短流程炼钢标准,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支持优势钢铁企业等牵头成立大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中心,推进废钢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
在短流程炼钢企业和废钢加工配送企业中分别遴选5-10家优势标杆企业,形成可推广的产业模式。
推动废钢现货、期货平台建设,促进形成公开透明有序的废钢定价机制。
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探索废钢铁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实现废钢在线交易和税票监管提供支撑。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外符合条件的园区内建设短流程钢铁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以大用户跨区域直购电、煤电钢联营、专线供电试点等方式,降低电炉炼钢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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