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9日,网友“行走在湍流的病人”通过微博爆料,其在演员章子怡的微博账号下发表的评论“阿姨你还记得你的专业是干嘛的吗????”被删除并拉黑,导致其被停止评论7天。2021年1月6日,该网友晒出截图并评论到“心操多了,难免言语不严谨,被退也认了,以后少些心梗,多些默默关注吧。”疑似被移出章子怡的粉丝群。之后,该网友再次发文表示,章子怡的经纪人已电话澄清误会,并表示自己爱章子怡爱了15年,“想表达的就是那句:既然决定爱上一次就一辈子。”
本就因某综艺频繁上热搜的演员章子怡,再次因为此事件出现在了热搜榜,甚至被广大网友怼为”玻璃心“。毋庸置疑,作出删除评论和移出群聊举动的确实是“章子怡”这个微博账号,但是否是经章子怡之手呢?网络账号后面究竟住着谁?
在当今的娱乐产业,微博已然是重要的宣传阵地。每个微博账号背后,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一个单位。经微博运营方同意,用户不得擅自买卖、转让、出租任何微博账号或微博昵称,由此可见,微博用户拥有的是其微博账号的使用权。微博关注,一般是可以随意添加或删除的,是微博账号使用人的行使其使用权中的一种方式。你可以关注甲,也可以关注乙;甲可以删除你,乙也可以删除你。
目前,“微博粉丝”这个领域涉及到的纠纷是比较多的,比如买卖粉丝、骗粉、删粉等等。由此产生的诸多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新问题。2011年12月16日公布施行的《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规定》明确,虽然用户使用微博服务的名称可自愿选择,但要在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才能使用发言功能,采取“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同时,对使用该微博账号浏览信息的用户,未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微博账号“章子怡”的注册人或许是章子怡本身,但具体操作大概率并不是演员章子怡本人,或许是由一个运营团队进行内容维护和运营的。但是,如果该账号发布或实施了某些侵权内容,那么被侵权人是可以找账号主体维权的。如果该内容并不是账号主体发布,那么可以找实际运营人内部追偿。
再来看微博粉丝群、微信群等网络共同体。2017年10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订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第九条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更在第十一条中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可见,当群组内出现散布谣言、分发违法不实信息或利用组群进行诈骗等违法乱纪现象时,群组建立者及管理者难辞其咎。
无论如何,本次“章子怡”微博粉丝群管理事件都给我们带来如下启示:以微博账号为代表的网络账号背后往往是一个团队在管理,即使非本人运营,账号主体也要对内容及其群组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建议这类账号主体加强对运营的监管,毕竟账号关联的是其本人的对外形象,与其自身评价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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