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PP时,会时不时弹出一个广告界面,明明用着这个软件,就到了购物平台,要不就是到了一个陌生的链接直接开始下载应用了。”近年来,手机APP广告如雨后春笋涌现,一边令广告商赚得“盆满钵满”,一边却乱象丛生,使手机用户不堪其扰。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显示,在测试的600款APP中58%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广告没有“关闭键”,仅有14.5%提供个性化广告关闭入口。换言之,不管消费者是否情愿,只要用了某些APP,就不得不看广告。真的是“谁的地盘谁做主”吗?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有关APP不设广告关闭键、设置虚假跳过键、关闭广告如“过关”等伎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相较于传统广告和互联网搜索类广告,APP采用“信息展示——点击购买”的闭环型广告,本就更容易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而一些APP广告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运用夸大、轰炸式宣传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既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使得维权难上加难。更有甚者,一些APP以个性化广告推荐为手段,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获取了消费者的大量信息,助长了隐私泄露。
互联网企业通过广告营利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无可厚非,但广告推送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乱来。“一键关闭广告”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没有讨价还价余地,更不许“耍花招”。监管部门及时出手、加强执法力度同样必要。对不遵纪守法的APP,该整改的整改,该下架的下架。
既有法律红线,又有监督执行,APP运营者应当明白什么可以做、哪些不可为,做出正确明智的选择。惟其如此,才能让APP走得远走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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