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2018年的起跑线上,回眸刚刚过去的2017年,市安监局咬定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市这一目标,立足“种好责任田,当好协调员、监督员和宣传员”,全力抓整治、除隐患、保安全。年度大数据传递好消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年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17年,温州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13起、死亡270人,同比分别下降31.4%、29.7%,无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立案1781起、处罚1776家(次)、同比分别上升34.72%、41.18%;行政拘留266人,刑事拘留36人。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从业人员152人,干部被追究党政纪责任23人次。
集中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
严格按照“关闭取缔9条”“停产停业整顿10条”“限期整改9条”“行政拘留3条”等标准,我市开展危化品、粉尘、电镀、合用场所等系列“隐患清零”行动。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排查“无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148988家,其中关闭取缔77768家、停产整改7968家、限期整改63252家,提请行政拘留163人。
深化粉尘防爆安全综合整治
去年全市1910家粉尘企业,其中不符合标准的关闭1406家、停产43家。中国安全生产报以《温州粉尘涉爆企业探索“降危”之路》为题作了专门报道,国家安监总局在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中对温州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七进”试点获国家安监总局肯定
去年5月,国家安监总局将温州列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10个试点城市之一,市安监局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获得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徐绍川的肯定。温州市安监局和瓯海区安监局分别被国务院安委办授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市安监局跻身“浙江省文明单位”
1月16日,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和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公布,温州市安监局名列榜单,获“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市安监局按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坚持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彰显“安监铁军”特色,打响“真情同心·立安为民”的服务品牌,实现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的双丰收。
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改革
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安监局去年选送的“最多跑一次”案例,在我市有关单位举办的活动中获评“最佳”案例。该局网上申报率、中介机构参与率、容缺受理率均达100%,市本级6581件审批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行“零上门”服务,实现50%以上的审批件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温都记者 汪麟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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