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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货拉拉:主营信息中介服务,车货匹配属于“撮合业务”

财经网科技2月25日讯,据澎湃新闻消息,2月25日,货拉拉公关部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再度回应称,货拉拉在总部注册地深圳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货拉拉的主要业务模式不适用于办理线下的道路运输证,当前开展的车货匹配主体业务性质属于撮合业务,即当前开展的车货匹配主体业务是为托运人(下单人)和实际承运人(司机)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车货匹配业务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货拉拉已按要求取得相关的ICP(网络内容提供商)资质。

此前,澎湃新闻从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针对此次货拉拉上线录音功能等整改措施,该部门并未参与。货拉拉没有在湖南省进行认证许可,此前在监管政策上对货运车辆也没有强制要求必须安装录音录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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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10225A09DH3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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