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能源电动汽车消费日益增长,相关的一些问题也浮出水面。消费者吴女士不久前就遭遇用APP找充电桩却被“拒之门外”的麻烦。在当地消协组织的帮助下,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不过,这一案例也折射出一些行业“痛点”。
通讯员 龚永壮 实习生 曹宇昂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
【案例回放】
用APP找桩被拒只好拖车
消协调解后运营公司买单
2020年12月,消费者吴女士使用某APP软件寻找充电桩为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充电。但先后两次都被场地方拒之门外。最后,因电量耗尽,消费者不得不叫来拖车拖走自家车辆,并为此支付200元费用。事后,消费者与该APP运营商交涉,对方只同意给予价值15元的充电抵用券作为补偿,消费者遂向常州市武进区消协高新区分会投诉请求调解。
接诉后,工作人员与该充电APP运营商联系。运营方解释称,消费者反映的充电APP “对外开放”信息显示与实际不符的两个充电场地中,第一个属于他营桩,由场地方掌握实际管理权;第二个是另一品牌的充电桩通过信息联行模式在APP上体现。上述错误信息均由他方提供,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他们承担。
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使用APP查询时,通常只会关注是否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充电价格等信息,至于该充电桩是属于自营还是他营,内部合同如何约定,消费者无从得知也无需了解。运营公司在听取工作人员的意见后也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立即致电吴女士道歉并承担了200元拖车费,并表示将加强与他营桩和其他运营商之间的信息对接,避免今后再出现此类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问题。
【专家分析】
运营公司信息有误
损失不应消费者承担
消协专家分析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在本案中,充电桩场地提供方违反与公司的合同约定、其他合作的运营商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这些问题产生的损失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充电APP运营商作为直接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主体,应当先行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再去选择向错误信息提供方追偿。
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陈佳律师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此类充电设施应分清类型,是自用充电(私人使用)、专用充电(是属于某个单位或者某住宅小区内部使用)还是公用充电设施(服务于社会,也包括经营性承包)。不同的类型建设审批的要求也不同。
陈佳律师认为,充电桩是属于哪种类型,是内部使用还是对外经营,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审批政策,消费者无从得知。相关充电运营商提供服务在APP上显示充电场所信息,其有审核真实信息的相关义务。
【消费提醒】
“找桩难”折射出行业“痛点”
车主莫在电量将尽时才找桩
常州市武进区消协分析,近几年来,新能源电动汽车越来越多,车辆充电却是个大“麻烦”。消费者吴女士遭遇的“找桩难”事件,看似很小的投诉,实则反映出充电桩行业布局不合理、规划和实际脱节、运营商各自为战、信息更新滞后等现状。
在这样的现状之下,相关各方当积极解决“痛点”。而新能源车主在使用社会化对外开放的充电桩充电时不妨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尽量到自己熟悉的桩点充电;二是在加油指示灯亮时尽快补电,不要在电量即将耗尽时才找桩充电。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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