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美团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4.4亿元,理由是滥用其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系统、全面实施“二选一”行为,阻碍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合作,限定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当事人进行交易,并以多种措施保障行为实施,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罚款金额是是2020年营业收入的3%。
国家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从反垄断开始。互联网平台补贴、垄断、收割的套路,不但挤压着实体企业的生存空间,还会对消费者展开一轮一轮的收割,除了带来一时的方便之外,恐怕也找不到于国于民更多的利益了。
世界在巨变,中国不能被资本绑架。规范互联网、教育等行业,最终都应该服务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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