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和信息技术(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一项新研究解决了为自动驾驶汽车违反交通规则“开绿灯”的问题。
包括弗林德斯大学(Flinders University)在内的国际专家表示,必须建立一个由政府、公民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制定的坚实的集体道德框架,以引导引入联网和自动驾驶汽车(cav)的新道路规则。
他们警告说,严格禁止各种类型的自动驾驶汽车违反现有的交通规则,可能会妨碍道路安全,这与大多数人可能声称的相反。然而,这需要仔细审查,以便这些高科技车辆能够发挥其减少道路伤亡的潜力。
“虽然他们承诺将道路安全风险降至最低,但由于技术和人类系统交互问题、交通复杂性、与其他道路用户和脆弱的道路用户的交互,像混合人工智能系统这样的CAVs仍然会产生碰撞风险。”英国交通顾问、里德移动公司的尼克·里德教授在《道德与信息技术》的一篇新论文中说。
“cav的道德目标功能将使开发者能够在不确定条件下优化驾驶行为,以确保安全,同时允许根据品牌价值对产品进行差异化。”
研究人员说,这部分很重要,因为它没有规定所有品牌的汽车都应该以完全相同的方式驾驶,这仍然允许品牌差异化。
在世界各地,交通服务部门已经开始将包括无人驾驶汽车在内的CAVs投入使用,以提供新的服务和货运选择,以改善道路安全,缓解拥堵,提高驾驶舒适度和运输系统的生产率。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最近的一份报告建议,cav可能必须打破严格的交通规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安全风险,并以适当的透明度运营。
里德教授弗林德斯大学法学教授塔尼亚雷曼,院长和其他欧洲自主车辆安全的关键领域的专家建议从欧共体(Bonnefon等,2020)强调了需要立法骑士在各种交通和环境条件行使,相当于人类的自由裁量行为。
这就更加复杂了,因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存在差异,而且汽车是在一个国家设计或制造的,但在另一个国家使用,来自商业、政府和法律学院的弗林德斯教授莱曼说。
她说:“一个从训练实例中‘推断’驾驶行为的自动化系统,无法‘解释’或‘证明’它在危险遭遇中的决定或行为。”
“如果在发生事故或有民事或刑事责任争议的情况下,要求制造商解释具体行为,这可能是个问题。”
在研究论文中,超速和上路缘避免碰撞也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评估,其思想是伦理目标应该通过广泛的公众咨询和审议来确定,以使公众接受和理解。
研究人员说,至关重要的是,要有一个标准化的框架,使车辆从一个司法管辖区进入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更新道路规则,使驾驶标准对司机、制造商和所有道路使用者来说都是安全、可预测、合理、统一、舒适和可解释的。
“我们建议,创建CAV道德目标功能框架的责任应由一个适当的国际机构承担,例如联合国欧洲经委会的道路交通安全全球论坛,以及相关的国家机构,如交通部。”该论文的合著者、荷兰TNO的高级研究科学家里昂·凯斯特博士说。
“一旦同意了,一个道德目标函数由立法者制定,骑兵系统可以设计以这样一种方式,他们最高的优化工具对道路使用者在预定义的范围内没有一组预定义的无限的场景和精确定义要做什么,”科斯特博士说。
“此外,我们必须组织一个社会-技术反馈回路,在那里,如果我们觉得事情不再符合我们的社会目标,就可以评估和改变。”
尼克·里德(Nick Reed)、塔尼亚·莱曼(Tania Leiman)、宝拉·帕拉德(Paula Palade)、玛丽克·马滕斯(Marieke Martens)和利昂·凯斯特(Leon Kester)的文章《自动驾驶汽车的道德规范:为道路安全违反交通规则》(Ethics of automated vehicles: breaking traffic rules for road safety)已发表在《道德与信息技术》(Ethics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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