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雪梨和林珊珊两名网红主播偷逃税被处罚9000余万元。11月22日,雪梨、林珊珊就偷逃税事件道歉:将暂停直播间直播。
11月22日晚间,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在微博《致歉信》。雪梨表示,完全接受税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及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同时,雪梨、林珊珊表示将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将更加合规经营,依法缴纳税款。
【此前报道】
记者22日从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网络主播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据报道,检查中,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
天眼查App显示,朱宸慧、林珊珊共同持股一家公司,为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71.6%、28.4%;朱宸慧、李志强共同持股一家公司,为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两人持股比例分别约为14.94%、4%;林珊珊与李志强无直接关联公司,但林珊珊持股的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是李志强持股的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
人民日报对两位网红主播因偷税漏税被处罚一事发布评论称:整治直播乱象不能不痛不痒。“近年来,直播行业 “丑闻”频频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前有直播售卖假货、品牌进行价格欺诈,后有网红主播偷税漏税。有关部门的多次严格执法,为整个行业敲响警钟:偷税漏税行为是否在直播行业中靡然成风?网红大V的“顶流”地位之下,还有哪些违规违法行为?偷税漏税必然要被追责,其他乱象也不能放过。行业快速发展绝不是乱象丛生的借口。真正“打痛”违法者,使其不敢再犯、痛定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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