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系统的重构是为了满足复杂条件下企业车间生产管理的动态需求,为了保证重构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重构效果,有必要制定系统重构的目标准则。
(1)开放性
MES重构的系统应具有开放的体系结构,支持当前MES系统的国际标准和集成互操作标准,同时MES能够支持调用外部异构的服务,支持系统功能模块按业务需求动态增减,其它用户按照可重构MES标准开发的各种功能模块能自由加入原有的系统。
(2)重用性
MES系统可重构的功能模块应具有重用性,开发人员设计的MES功能组件支持按需装配,满足系统不同时期的业务重构需求和不同企业系统的组件共享需求,提高MES重构速度,减少重构成本,积累面向不同业务环境的共享业务组件,实现业务处理知识的跨企业共享。
(3)语义性
MES系统重构必须保持系统语义前后一致,由于MES的功能模块具有可替换性,模块的实现可由多方提供,因此必须采用统一的语义标准来为系统内部业务处理定义业务语义,同时还必须从信息语义和服务语义两方面满足跨系统集成重构中的语义稳定,减少MES重构中带来的系统间集成复杂度。
(4)松耦合
MES系统重构中涉及的功能模块必须实现解耦合,确保模块间的组合关系依赖于接口而不是依赖于实现,同时异构系统间的集成实现代码必须从MES的静态代码中剥离,实现系统间松耦合的集成,并通过外部配置系统为数据层、业务层和界面层建立动态关联关系。
(5)低成本
MES的重构过程必须是MES系统用户可理解、可管理和可控制的, MES用户能够随时动态调整系统的重构实现,无需进行二次开发,从而实现重构的低成本,同时MES的学习、运行和维护成本必须在企业可接受的成本范围内。
(6)集成性
重构的MES系统内部模块必须满足MES的集成运行需求,通过各个功能模块间松耦合集成运行,共同高效地实现车间的业务流程处理,同时支持跨系统的制造业务集成,满足企业内外的集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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