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被告人马某盗窃、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8月,马某入职了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辞退。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马某通过上述方式秘密转账了553笔钱到自己账户,共计21万余元。
大家看这个时间点,时间表明,马某在职期间已经开始了转账的代码植入。报道显示:马某被公司辞退后,对公司的赔偿金额不满意,马某萌生了报复公司的念头:“用写代码的方式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一般人发现不了,我心里有成就感。”。其实在马某参与到项目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萌生“盗窃”的念头。
报道标题程序员被辞退后,心生不满报复公司,显示是不成立的。然后强调程序员写代码转账也是不实的,像这种知道密匙的,就算不是程序员,看了微信的接入文档,都能操作,仅仅是职务之便。
最后提醒广大公司,积极查账,这种长达快一年才发觉的,只能说明财务失职才造成这种不必要的损失。也提醒涉及机密代码的程序员不要起歪念,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做事先做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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