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一个科创板的ipo,因此看了很多科创板关于研发费用的问询函。
研发费用大家平时并不陌生,不管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家日常都接触得到,所以就不聊概念了,直接说一些小建议。
一、研发费用尽量全部费用化
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时点的规定: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预计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有经济利益流入;(经济利益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支出能可靠计量)
大家可以看到,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其实是有一些主观判断的,因此在实务中,这也经常被作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方式之一。
主要是资本化的时点,到底有没有“人为提前”,有没有“过分乐观估计”?
而且由于审计人员对于开发项目的不了解(专业限制),企业人员一糊弄,可能就认可企业的做法。
在科创板问询函中,有大量的问题是关于:报告期间存在大量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要求说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时点,并论证确认的合理性。
所以我们建议,研发费用能谨慎费用化,就费用化处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可以资本化处理,但对关键节点的判断,最好是尽量往后推,而不是前移。
尽量在研发具有高概率的成功性时,再进行资本化。对于某些申请专利的研发过程来说,往往都是在专利申请通过后,再开始资本化。
二、报告期内不要变更关于研发费用的会计政策
其实这个跟上一个是一个问题,如果你报告期内改变了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会计政策,还是有重大操纵利润的嫌疑的,尤其还是在一个特殊的时间段。
比如你原本都是谨慎费用化,后来报告期内做了一部分资本化,这100%是会被重点关注的。
其实不只是关于研发费用的会计估计,报告期内任何会计政策的更改都是非常忌讳的,哪怕业务确实有需求,但也避免不了存在“操纵会计政策”的嫌疑。
所以强调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贯性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三、研发费用归集要清晰
和传统行业不同,创新行业的研发费用审核是重点也是难点。审核中会特别关注研发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同行业是否具有可比性。比如研发费用的主要项目是人员、材料等,那是否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企业的研发活动和其他的生产、销售、管理活动区分开来,准确单独归集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的费用。
实务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有三种,分别是会计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加计扣除口径。
1、会计口径
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没有其他限制性条件。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高新技术评审过程中,需要满足高新技术要求的研发支出。
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3、加计扣除口径
主要用于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这些范畴内的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
三个口径的研发费用,根据范围来看,依次是会计口径>高新技术评审口径>研发加计扣除认定口径。这和会计与税务之间的差异,是密切相关的。
因为研发费用中主要的项目是研发薪酬,如何核算研发人员的项目工时,对研发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存在很大影响。因此审核非常关注底层的会计数据如何形成,公司是怎样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来保证这些会计数据准确地将业务反映出来的。
那么研发人员未有具体研发或生产服务时,相应薪酬计入管理费用。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划分清楚人员参与的具体活动呢?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所以关于研发费用的归集一定要清晰明确,不能出现模棱两可的不可量化的概念。底层数据的依据,相关的证据记录一定要详实、禁得起推敲。
比如你如果说研发人员未有具体研发或生产服务时,相应薪酬计入管理费用,那么你就必须得能提供人员工时的清晰记录,在研发项目工作了多少小时,在非研发项目工作了多久,如果没有这个清晰的记录,那这种分配也会收到很大质疑。
四、财务系统与erp系统数据要统一
这个问题其实没啥可说的,很多企业财务系统数据与erp系统数据存在大量的不一致,比如关于研发费用的领料,都会被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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