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子发票越来越普及,网上购物、滴滴打车等只要交易完成,马上电子发票就到了,ETC、网上订票都可以自己打印电子发票。企业在经营中也会经常遇见电子发票。许多企业发生成本费用支出所取得的电子发票是以纸质发票打印的形式入账的,那么企业能不能仅凭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它与传统的纸质发票主要有两个不同之处:一是它由传统的物理媒介发展到数据电文形式,二是打破了以纸质发票作为会计记账凭证的传统,具有电子记账的条件。
所以,电子发票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接收和支付凭证,而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不等于电子发票。如果只取得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那就属于未取得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所以,企业以电子发票纸质打印件入账时同时应当保存电子发票。
对于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取得不合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如果支出属实,并已实际发生,则应请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在规定时期内未补发或更换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应在发生年度前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如果企业以电子发票为凭证发生成本和费用支出,如果只保留纸质打印件,电子发票原件未归档保存,则可以在对方补充提供电子发票后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只保留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则相关费用存在不能税前扣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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