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经济是服务经济的延伸,是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之后的第四类经济类型,强调感受性满足,重视消费行为发生时的心理体验。其最大特征是互动性的全程参与、个性化的感受、映像性的回忆、暴利性的产出回报,而这些恰恰是新消费时代文化娱乐和休闲旅游产品延伸、迭代升级与价值提升的一个切入点。
目前,体验经济的新消费时代已经来临,相关技术也日臻成熟,互联网技术的崛起,高科技技术手法的应用,将使人类进入“时空的穿梭”和“虚拟世界”时代,旅游产业也将迎来高科技体验化的新时代。
沉浸式体验是体验经济的最新一款游乐性产品,眼下大多以虚拟光影的形式体现,并与文化、演艺和旅游高度融合。文化旅游沉浸式体验火爆的背后,实则是消费需求的嬗变和迭代升级。
新一代旅游演艺已经借助科技,倾向于虚拟景观,从VR到未来的“元宇宙”,观者沉浸情景之中,彼此已然互为景观。
1、沉浸式旅游需要IP化场景,更需要产品延伸
沉浸式旅游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主题,这就需要一个IP化场景,主要指的是旅游目的地空间、场所和文化、价值观、生活方式等集合形成的场域和“情境”,具有主题性、体验性和社群性特征。只有充分运用沉浸式业态的环境要素和技术要素并形成优质的内容,才能产生长久的、可持续的商业价值。
沉浸式文旅产业的未来发展,必须将文化IP的挖掘、体验和价值转化作为核心,防止单纯秀科技、秀声光电而忽略文化内涵及价值体现。
由此,提出“三全”概念:
一全,可利用360度全息投影技术,让游客身临其境,诸如沙漠、雪山、海底,还有鸟语花香,风声海浪做伴;
二全,可调动游客视、触、听、嗅觉交互体验,在沉浸式的作用下全身心投入,使游客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三全,光影秀只是一种浮华的吸引物,夜经济最终还是要回归它的初始,靠“吃、住、购、娱”来支撑消费,可链接到吃、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全要素产品与产业,沉浸式体验与文旅产业完美融合,不仅仅体现在“娱”上,还包含沉浸式吃法、沉浸式住房、沉浸式购物等,涉及旅游项目的全产品链条。
2、光影下的夜经济在于“经济”,不止浮光掠影
前述“吃、住、行、游、购、娱的旅游全要素产品与产业”亦为夜经济的主要内容。从休闲旅游层面讲,无业态不休闲,无夜态不度假,如果说业态是空间上的,是休闲旅游的常态;那么夜态就是时间上的,夜态化产品已成为度假旅游新兴市场增长点。
当下上海夜经济具有历史、文化、经济基础、区位优势、交通便利和品牌影响力,以及政治层面的导向力。“夜上海”本身自上个世纪初就是一个天然的IP及其产业链。
作为夜游经济,当然还需要注重与游客的交互感受,有一个集文化艺术、光影设计和互动演绎于一体的夜游爆点,并综合性运用声光电、视觉技术及VR前沿技术、5G、人工智能、所谓元宇宙等创新科技手法,以提升夜游产品的视觉冲击和体验度,如文化演出、旅游演艺、科技展演等夜游项目。
“经济活动+文化IP+科技”是当下夜经济的三大支撑,而归根结底还是经济活动。“夜经济”是经济活动,源于消费,归于消费,不是一场“秀”,不必偏重于浮华的光影演艺。
夜间消费,需要为消费者打造一个社交、体验、快乐、惬意的空间,打造更具体验性的场景,提供更为优质的消费内容。光影秀可以点缀其间,也可以成为一场主题性表演,场景即风景,情景即风情。
3、沉浸式旅游不止虚拟化体验,终究要归于生活
旅游作为一种异地生活体验活动,沉浸式只是一种时间、空间和内容全方位、全息化的深度体验方式,未来不仅仅是在加强故事情节设计、优化体验上下功夫,其终极需求应该是生活化沉浸、沉浸化生活,这是休闲旅游的本质和终极目标所决定的。
从观光到体验,再到沉浸,其产品体验方式也从盛景迭代到场景、情景体验为主的环境,最后的落脚点就是沉浸的极致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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