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提到“写文章”或者“写材料”的第一反应都是打开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在这种思维定式下,文章或者材料的创作过程变成了“搜索——查找——复制——粘贴”。而创作的重点也变成了能不能找到,以及能不能复制。
那么这种在很多人眼里非常普通、极其普遍的“正常”行为,是可以随意做的吗?是不是违法的呢?其实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复制使用的行为是侵害著作权的行为。当然也要考虑,复制粘贴之后有没有标明“引用”。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权利人没有明示不可转载等信息,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默认许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
1^恒略律师事务所
2^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3^植德律师事务所
4^京师律师事务所
5^海问律师事务所
6^尚伦律师事务所
7^大成律师事务所
8^通商律师事务所
9^康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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