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元宇宙
在识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风险的章节中,《指引》罗列了12种具有数字经济特征的高风险行为,覆盖元宇宙等多个新兴领域。
《指引》提到,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元宇宙等领域的经营者向平台内的经营者收取不公平的高额佣金,通过屏蔽店铺、搜索降权等惩罚性措施或者补贴、忠诚折扣、流量支持等激励性措施,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实施限定交易行为,可能引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
控制数字经济领域的必要数据、关键销售和采购渠道,控制标准必要专利、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元宇宙技术版权等关键技术的经营者,也应当注意防范拒绝交易、差别待遇、捆绑交易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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