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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滨州市将发放500万元家电消费券!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8日讯11月28日,滨州市商务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扩大滨州市家电销售规模,有效激发家电消费市场活力,滨州市将继续发放500万元家电行业消费券。

首轮时间

12月1日上午10:00,通过云闪付APP发放300万元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12月1日至12月11日。

次轮时间

如首轮核销期结束后资金沉淀,将于12月15日上午10:00,通过云闪付APP发放次轮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12月15日至12月31日。

没抢到券的不要着急,

还有其他补贴等着您!

8月1日至12月20日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家电的消费者,确认自身符合的家电消费券对应种类,于12月20日前在家电购买商家进行信息登记,共200万元,以发票时间为准,先买先得,领完为止。审核后的消费券对应金额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消费者云闪付账户。

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均需在商家处进行信息登记,留存身份证照片、家电零售发票照片(开票日期应在活动期内)等资料。同一家电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消费券种类

1.A类消费券

消费者在滨州市滨城区、沾化区、邹平市、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3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5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

2.B类消费券

消费者在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8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2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400元消费券,购置5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600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可使用700元消费券。

  • 发表于:
  • 原文链接https://kuaibao.qq.com/s/20221128A05CLI00?refer=cp_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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