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务川检察院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扎实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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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构建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全面改革“三级审批”办案模式,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考评等制度,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确保权责明晰。改革后,100%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自行决定,办案时间分别缩短0.5天和24.5天;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5次9件,同比下降50%;检察官提议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8次,在加强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深化检察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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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发挥示范作用。
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入额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办案精神,将入额院领导直接编入办案团队,在全院形成领导带头办案的良好氛围。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14件,与所在业务条线其他员额制检察官平均办案数之比为1:2.85,副检察长平均办案20件,与所在业务条线其他员额制检察官平均办案数之比为1:1.52。
3
突出大数据运用,打造“智慧检务”。
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辅助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中的优势,实现“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创新型、智慧型司法应用。将20个司法办案系统应用细化到各业务条线,并对干警运用情况与其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倒逼业务部门运用大数据办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运用大数据办案辅助系统办理案件21件,运用速裁系统办理案件122件,利用法检互联系统208次,通过远程视频开庭2次,网上评查案件264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65条、重要案件信息50件、法律文书235份。
遵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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