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对象存储以扁平化结构来存放对象,无文件夹概念,为延续用户使用习惯,通过对象键中以
/
为后缀命名的对象来实现“文件夹”,实际上“文件夹”在对象存储中,其存储空间为0KB的对象。关于文件夹和目录的相关说明,请参见 文件夹和目录。注意:
文件夹名称长度限制在255个字符内,不支持以下保留 ASCII 控制字符。
字符上(↑):CAN (24)
字符下(↓):EM (25)
字符右(→):SUB (26)
字符左(←):ESC (27)
前提条件
操作步骤
1. 登录 对象存储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中,单击存储桶列表,进入存储桶列表页面。
3. 找到需要创建文件夹的存储桶,单击其存储桶名称,进入存储桶管理页面。
4.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文件列表,进入文件列表页面。
5. 单击创建文件夹。
6. 在弹出的窗口中,输入文件夹名称,单击确定即可。
注意:
文件夹不支持重命名,请谨慎命名。
同一路径下,同名文件夹只能存在一个。
文件夹命名规则如下:
可用数字、中英文和可见字符的组合。
用
/
分割路径,可快速创建子目录。不允许以
/
开头和连续两个及以上/
。不允许文件夹名为空。
不允许直接以
..
作为文件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