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命名空间结构中公开继承层次结构是一个坏主意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面向对象编程中的继承概念。在面向对象编程中,继承是一种代码复用机制,允许一个类(子类)继承另一个类(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在命名空间结构中,公开继承层次结构是指子类可以访问父类的所有公共成员和受保护成员。
是否将继承层次结构公开到命名空间结构中,取决于设计和实现的需求。如果子类和父类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的,并且子类需要访问父类的成员来实现其功能,那么公开继承层次结构是一个好主意。这样可以减少代码重复,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然而,如果子类和父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或者子类只需要访问父类的一小部分成员,那么公开继承层次结构可能是一个坏主意。这是因为公开继承层次结构会暴露父类的实现细节,使得子类与父类的耦合度增加,降低了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总之,在命名空间结构中公开继承层次结构是否是一个坏主意,取决于设计和实现的需求。如果子类和父类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的,并且子类需要访问父类的成员来实现其功能,那么公开继承层次结构是一个好主意。但是,如果子类和父类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或者子类只需要访问父类的一小部分成员,那么公开继承层次结构可能是一个坏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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