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 )的“清洁代码”的第一章,在我看来,它相当不错,但我怀疑,有一部分提到,函数应该有尽可能少的参数是好的(认知上的),它甚至暗示,对于一个函数(我觉得这是非常夸张和理想主义的)来说,3个或更多的参数太多了我认为这取决于几个因素:函数平均值中的参数数。使用相同变量的频率。在我看来,如果源代码的大小相对较小(比如不到600行代码),有许多函数,相同的变量作为参数传递,函数有很多参数,那么使用全局变量是值得的,但是我想知道.
你同意我的意见吗?你认为其他情况下的源<em
this.Supplier = new HashSet<supplier>();public partial class Product public Product() this.Suppliernavigation property to Product
public virtual ICollection<product> Product { get; 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