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开发了一个使用Scala和Spark的Spark流应用程序。在这个应用程序中,我广泛地使用了隐式类(Pimp模式)来实现更通用的实用程序,比如通过创建一个扩展Spark的Dataframe的隐式类来将Dataframe写入HBase。. // Custom methods to perform some computations }
但是,我的团队的一位高级架构师重构了代码(指定了一些风格不匹配和<
看起来First和Second是一样的,但为什么呢?此外,如果我是正确的,case i:Int if i > 0 && i < 3 => i是Case类模式匹配。然而,在中,没有PartialFunction的案例类定义。trait PartialFunction[-A, +B] extends (A => B)
那么为什么这个案例类模式匹配工作呢?我认为Scala编译器聪明地
我们在f#中创建类的方式存在二分法,这确实让我感到困扰。我可以使用隐式或显式格式创建类。但是,我想要的一些特性只能与隐式格式一起使用,而有些功能仅适用于显式格式。在隐式定义的类中定义不可变的公共字段(而不是属性*)的唯一方法(我知道)是val bla : bla语法。
但这里有些多余的地方。由于我将得到两个相同不可变数据的副本,一个是私有的,一个是公共的(因为在隐式</em
我正在尝试编写一个XML模式。这些细节要求我验证一个字段,以便它以字母开头,后面跟着字母数字字符(例如,Foo3x4是有效的,3Foo或Foo3_不是)。-9]*$" /></xsd:simpleType>
模式-有效:对于类型H0的模式“^ as *$”,值“nameType”作为facet无效。我是不是在模式</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