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讲到语言入门,大家会认为就是要了解一下语言的语法、数据类型和常用函数。这一课对于所有的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来说都可以自学,然而在最近的实践中(带了两个实习生自学js),我发现他们在学习js的时候会被这几个问题困扰:this指向、arguments为什么不是Array、apply的用途及如何实现。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减少js新手被这几个问题困扰的时间,希望给js新手一点帮助。 this 指向当前对象,通常在对象的构造函数中使用,用来引用对象。如 function Person(name){ th
js开发积累 [size=13.3333px] 一、在js中遍历数组与其他语言的不同之处 for(var x in myvars){ alert(myvars[x]);//注意访问的方式不同 x才是数组下标 0,.... } 其他语言遍历类似这样的: foreach(数组名 as 键名->值) or foreach (数组名 as 值) 二、js定义类以及其成员的方式 <script> var Class = { create: function() { return 5;
一、方法的定义 call方法: 语法:call(thisObj,Object) 定义:调用一个对象的一个方法,以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 说明: call 方法可以用来代替另一个对象调用一个方法。call 方法可将一个函数的对象上下文从初始的上下文改变为由 thisObj 指定的新对象。 如果没有提供 thisObj 参数,那么 Global 对象被用作 thisObj。
( t h i s ) . g e t ( 0 ) 与 (this).get(0)与
1.问题 有些特定的时候,使用Tab切换时需要获取当前选中栏的ID来进行操作 1 2. 解决思路 通过定义一个函数进行函数绑定,函数会传递过去当前对象,通过当前对象获取对象属性 1 3.解决方法 下面展示一些 内联代码片。 ··· tab.vue <template> <el-tabs v-model="switch" @tab-click="tabClick"> <el-tab-pane class="tab" label="Tab1" name="tabOne"></el-ta
JSPatch 是一个 iOS 动态更新框架,只需在项目中引入极小的引擎,就可以使用就可以使用 JavaScript 调用任何 Objective-C 原生接口,获得脚本语言的优势:为项目动态添加模块,或替换项目原生代码动态修复 bug,目前在 github 上开源。 微信 iOS 客户端使用了 JSPatch,本篇文章详细阐述 JSPatch 的实现原理和一些细节,以帮助使用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 JSPatch。文章较长,建议在 PC / Mac 观看。 大纲 基础原理 方法调用 1.require
call方法: 语法:call([thisObj[,arg1[, arg2[, [,.argN]]]]]) 定义:调用一个对象的一个方法,以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 说明: call 方法可以用来代替另一个对象调用一个方法。call 方法可将一个函数的对象上下文从初始的上下文改变为由 thisObj 指定的新对象。 如果没有提供 thisObj 参数,那么 Global 对象被用作 thisObj。 apply方法: 语法:apply([thisObj[,argArray]]) 定义:应用某一对象的一个方法,用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 说明: 如果 argArray 不是一个有效的数组或者不是 arguments 对象,那么将导致一个 TypeError。 如果没有提供 argArray 和 thisObj 任何一个参数,那么 Global 对象将被用作 thisObj, 并且无法被传递任何参数。
window是一个全局对象,其实就是相当于那个对象调用这个函数,那么这个函数里面的隐式参数this就是当前调用这个函数的对象
我们在之前发布过小程序页面传值方法的简单介绍,说明了在小程序开发中,两种常见的页面之间传值方法。
concat方法:用于连接两个或多个数组,生成新数组,concat后面的数组时操作的时候数组的元素,而不是数组
1。在类中定义的方法,使用装饰器 @classmethod 进行了装饰
this 是 c++中的一个关键字,也是一个常量指针,指向当前对象,也就是当前对象的首地址。通过this指针,可以访问当前对象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方案一:思想 首先对数组进行排序(小 》大),第一项为最小值,最后一项为最大值
一、JQurey 1. 概述 * 是 javaScript 的框架 2. js与jq的互转 * js ---> jq $(js) * jq ---> js jq[索引]、jq.get(索引) # jq 可以看成是 js 的数组对象 3. jq选择器 ① 基本选择器 * $("#id") id选择器 * $(".class") 类选择器 * $("body") 元素选择器 ② 层级选择器 * $("A
JS使用原型链实现“继承” JS是“基于对象”的语言,因此没有继承。但可以使用JS的特性实现“继承”——原型链。 JS使用_proto_属性构造原型链,如 p._proto_ ——> Perosn.prototype Perosn.prototype._proto_ ——> Object.prototype Person._proto_ ——> Function.prototype Function.prototype._proto_ ——> Object.prototype 若当前对象中
一个静态成员函数不与任何对象相联系,故不能对非静态成员进行默认访问。 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静态成员函数没有this指针,而非静态成员函数有一个指向当前对象的指针this。 例如: 1 class Sc 2 { 3 public: 4 void nsfn(int a); //像声明Sc::nsfn(Sc *this , int a); 5 static void sfn(int a); // 无this指针 6 //.... 7 }; 8 9 void f(Sc
观看上方的代码,定义了一个日期类,然后main方法中创建了三个对象,并通过Date类中的成员方法对对象进行设置和打印,代码整体逻辑非常简单,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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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优化 01 - 为什么需要优化 使用Vuex之后会发现在使用store管理的数据时有些繁琐,模板的插值表达式中,每个被使用的数据都必须$store.state.属性名,假如我们有100个数据,$store.state就得写100遍,感觉非常没必要,造成了资源浪费,也会使加载速度变慢。 这时就会有人想到Vue的计算属性computed,写着写着又发现,即使是计算属性的简写形式也是每一个数据都需要写一个方法的,依然很繁琐。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Vuex给我们提供了辅助函数(mapState等),可以帮助我们生成计算属性等,极大的减少了代码量和工作量,又能少掉几根头发啦啦啦。 02 - 使用方法 引入辅助函数
责任链模式是一种设计模式。在责任链模式里,很多对象由每一个对象对其下家的引用而连接起来形成一条链。请求在这个链上传递,直到链上的某一个对象决定处理此请求。
注意:虽然省略 var 操作符可以定义全局变量,但是并不推荐这种做法,因为在局部作用域中定义全局变量会使得代码很难维护。
上面一段代码,声明第一个函数foo的时候,它就会带一个foo.prototype的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对象属性,用new foo();构造器的方式构造一个新的对象obj。这时候这个obj的原型会指向foo的prototype属性。 对于这个foo函数的原型也会指向Object.prototype,这个Object.prototype也是有原型的,它的原型指向null。
日期类是指处理日期和时间相关操作的编程类库或对象。它提供了创建、解析、比较、格式化日期和时间等功能,方便开发者在程序中处理与时间相关的逻辑。日期类通常包括年、月、日、时、分、秒等属性,并允许进行各种日期时间的计算和操作,如加减天数、获取星期几、判断是否为闰年等。通过使用日期类,开发者可以更加高效、准确地处理时间相关的数据。
C++中this指针是一个指向当前对象的指针。在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this指针来访问调用该函数的对象的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如果只有一个peel()方法,如何知道是被a还是b所调用的呢?因为编译器会把“所操作对象的引用”作为第一次参数传递给peel()。所以上述两个方法的调用就变成了这样:
回想起我刚刚接触 Java 的时候,对它的反射机制很是好奇,因为通过它可以访问一些类中的非 public 的属性和方法,当时觉得这真是一个非常厉害的黑科技啊,而当我对 Java 有了更深的理解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归功于 Java 中的一个概念:类。
为了方便资源管理和提升工作效率,常用的js和css文件的加载应该放在一个统一文件里面完成,也方便后续的资源维护。所以我用js写了以下方法,存放在“sourceController.js”文件内。 /** * Created by MingChen on 2016/11/3. */ function sourceController() { this.root = ""; this.callfunc = null; // 回调函数 this.css = []; thi
若只有一个名叫f()的方法,它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是为 a 还是为 b 调用的呢? 为了能用简便的、面向对象的语法来书写代码——亦即“将消息发给对象”,编译器为我们完成了一些幕后 工作。其中的秘密就是第一个自变量传递给方法f(),而且那个自变量是准备操作的那个对象的句柄。所以 前述的两个方法调用就变成了下面这样的形式:
this指针是一个特殊的指针,在C++类的成员函数中使用。它指向调用该成员函数的对象的地址。通过使用this指针,成员函数可以访问和修改调用它的对象的属性和其他成员函数。这种机制使得成员函数能够识别和操作其所属的对象,从而实现了面向对象编程中的封装性和数据隐藏。
上次我们聊了一下 Koa 中的洋葱模型,具体可以看——【Node】深入浅出 Koa 的洋葱模型[1]。今天来聊聊 koa 中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context 的实现。
重回 “手写 SQL 编辑器” 系列。之前几期介绍了 词法、文法、语法的解析,以及回溯功能的实现,这次介绍如何生成语法树。
今天,我们就接着讲下一个原则: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也叫最少知识原则(Low knowledge Principle,LKP)
apply方法: 语法:apply([thisObj[,argArray]]) 定义:应用某一对象的一个方法,用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 说明: 如果 argArray 不是一个有效的数组或者不是 arguments 对象,那么将导致一个 TypeError。 如果没有提供 argArray 和 thisObj 任何一个参数,那么 Global 对象将被用作 thisObj, 并且无法被传递任何参数。
模板字符串是ES6中出现的。作为新出现的特性,必定是为了解决以前存在的一些痛点,及做了扩展。
今天与一挚友加同事调试一段奇葩的javascript代码,在分析出结果后,让我萌生了写此篇文章的想法,如有不对之处望指正,也欢迎大家一起讨论。缩减后的js代码如下,你是否能准确说明他的输出值呢? function DemoFunction(){ this.init = function(){ var func = (function(va){ this.va = va; return function(){ va +=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又叫作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简写LKP),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不和陌生人说话。英文简写为: LoD.
以下方例子为例,主要通过提取req中的path信息,来匹配当前路径,并给ctx.body赋值,返回相应的界面。这个过程不复杂,就是一个匹配路径的过程。但是这种会不会太臃肿了呢,而且很有可能路径一多,就要被if...else...给弄晕了。
何为this? this是对象,是在运行时基于函数的执行环境(和对象有关)绑定的,首先,当代码没执行前,或没执行到之前,this 是没有指向的,所以 切记:在函数中this到底取何值,是在函数真正被调用执行的时候确定的,函数定义的时候确定不了。因为this的取值是执行上下文环境的一部分,每次调用函数,都会产生一个新的执行上下文环境。 this只要一出现,一定牵扯到函数和对象 一般方法:首先分析this所在的函数是被当做哪个对象的方法调用的,则该对象就是this所引用的对象。 其实,this的取值,分五种情况
$THIS包含当前的类上下文。实例方法的类上下文是当前对象引用(OREF)。类方法的类上下文是作为字符串值的当前类名。例如,如果从类方法中发出命令DO ..method()或SET ..property = value,则使用$THIS的当前值来解析..上下文。在对象实例内进行引用时,首选相对点语法(..)。
如果你觉得写基本的赋值语句,或定义几个方法,或者使用下对象的内置方法就算会了js,那其实还差的远。 还差什么呢?还差一些编程的思维,以及优化的编程思想。
学习zepto.js(对象方法)[2] 今天来说下zepto那一套dom操作方法, ['prepend', 'append', 'prependTo', 'appendTo'
做自动化测试,写代码肯定是必须的,不管是Java还是Python,必须得会,当然,Python肯定未来作自动化测试脚本的是主流,越来越多的地方都能使用到Python,不管大数据还是机器学习,所以Python应该要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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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类型的值是对象,保存在堆内存中,而栈内存储的是对象的变量标识符和对象在堆内存中的存储地址。
在实际开发中,我们经常需要对对象进行排序操作。但是不同的对象可能有不同的排序规则,因此需要一种灵活的方式来定义对象之间的排序规则。这就是Comparable和Comparator的作用所在。
引用类型:引用类型是一种数据结构,用于将数据和功能组织在一起。引用类型的值是引用类型的一个实例。 一、Object ECMAScript中的对象其实就是一组数据和功能的结合。 Object类型其实是所有它的实例的基础,换句话说,Object类型所有具有的任何属性和方法也同样存在于更具体的对象中。 constructor属性:该属性保存了用于创建当前对象的函数,即当前对象的构造函数,object类型的构造函数就是Object() hasOwnProperty方法:用于检查给定的属性是否存在于当前对象的实例中,
需求:点击UI,在场景中生成3D对象,对象跟随鼠标移动,放置后可再次拖拽对象,改变其位置。做了一个小Demo,如下图所示:
this 关键字用来表示当前对象本身,或当前类的一个实例,通过 this 可以调用本对象的所有方法和属性。例如: public class 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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