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象要趁早
3月2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条名为《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这一条看似平常的采购需求,却因为一个附件,引发了大家对于北京地区网贷备案的各种猜测。
其中最被关注的就是提到了要进行验收的网贷机构的数量,所以很多媒体就猜测,是否就是打算验收通过的数量了呢,毕竟以网贷平台身份在北京存在的机构数量,并不止于170家。
但小象个人认为,这种简单的数量猜测,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无论最后是几家,它的标准肯定是统一的,只要这个网贷平台符合这些验收标准,就没有理由获得不了备案。
与其去猜测究竟会是几家,不如去整体了解一下北京地区的整改验收流程,因为这种从官方渠道释放出的明确信号,确实不太多见。
首先大家可以搜索前面的文件全称,就能够查到这些信息的原始出处了,然后你会看到两个附件。
第一个附件中,值得关注的主要是采购部门和采购数量,也就是北京市金融局本级以及律所和会所各10家。
一来认证了此次北京地区的网贷整改验收最终负责的部门是市级金融办,而区级应该只负责具体的操作。二来也预示了北京的验收标准会非常统一,很难出现区分对待的情况。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通过采购需求这个附件,来提前了解一下,北京地区整改验收的流程究竟是怎样的吧。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最终负责验收的部门依然是金融办,也就是政府部门,而律师和会所主要进行专业层面的调查和出具对应的法律意见和审计报告,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客观性和提高监管效率。
整体流程主要包括验收前调查、现场检查、出具法律意见和审计意见报告以及善后处置。
验收前的调查,主要指网贷机构的背景和运营情况等。而现场检查部分,则主要包括业务模式、产品模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这里针对会所,还要求以抽样方式进行符合性测试和穿行测试。
需要注意的是,流程中的善后处置一项,这其中应该重点指的还是,没有通过备案的平台,风险如何进行化解的问题。监管部门也希望借助专业的服务机构,从法律和资金流的事实认定两个角度来做到有法可依,毕竟有些平台无法通过备案的原因是产品结构以及额度限制方面的不合规,这种业务真实,并且非道德性风险导致的无法备案而产生的挤兑性风险,如何有效的进行化解,应该是全国范围内的监管层都在考虑的问题,而且是现阶段的最大争议点。
同时,附件中确实出现了,律所和会所在验收数量方面的不同,这一点其实非常好理解,毕竟会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有规则可以依据的,本身就有明确的标准,没法区别对待,所以如果某个平台聘请的会所本身就有着对应的资质和相关经验,那么它的审计报告也就值得被监管部分所参考,但是律所则不一样,它的服务方向和提供的法律意见,有可能确实可能因为聘请主体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化的对待,所以为了保持客观性,律所方面原则上是不能由平台来进行提供的。
好啦,以上就是小象个人对于这条采购信息的个性化解读了,也希望大家看到,验收整改的严肃性和客观性,好在有规则能够让我们对于自己所选择的平台做出判断和把握,但这个过程中,也确实会产生很多的不确定性,需要理性的去消化,这同样也是监管方现阶段关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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