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记者 肖君秀 孟俊莲 深圳报道
4月2日,深圳金融办火速行动, 据悉已对第一批约10家P2P公司进行约谈,内容包括整改完成时间、进场验收时间以及递交验收申请的时间。
不仅仅是深圳,全国各地也都积极行动起来,据悉,4月至6月为验收备案的时间段。哪些网贷平台不能通过备案而淘汰出局,三个月后见分晓。
本报记者了解到,由于网贷平台数量众多,验收工作量大,深圳以及广州均分为市里牵头验收和区里牵头验收,对于余额大的网贷平台由市里牵头进行验收,而余额小的平台则由区里牵头进行验收。
网贷验收的标准越来越严,穿透性监管在网贷行业实行。一些网台平台为了合规进而达至备案要求,成立了新的公司将不合规部分资产转移出去,而将合规资产留在原网贷平台以便于验收,与监管玩起了躲猫猫。但是,目前大金融监管之下,消除监管真空、防止监管套利、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成为重点,网贷采用金蝉脱壳的方式转移不合规资产,仍难逃离监管。
就在这两天,一份《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至各地,该文件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文件上日期为“2018年3月28日”。其中对网贷平台资管业务的验收标准、验收流程、分类处置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中强调,对于网贷机构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出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应当将分离后的实体视为原网贷机构的组成部分一并进行验收,承接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实体未将存量业务压缩至零前,不得对相关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
对于网贷剥离的资管业务,具体会如何处置呢?
《通知》同时指出,对于已补齐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牌照的机构,由各省整治办出具合格意见并移交相关牌照发放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对于仍未持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牌照、但存量已经降为零、未增新业务的机构,各省整治办要求机构及其控制人出具不再从事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的承诺书,并限期办理工商及ICP备案变更等;确保工商注册信息及网站内容等不得含有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误导性陈述。
对于存量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未化解至零的机构,应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对于这类网贷平台处置的方式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上述《通知》显示,网贷平台验收时间为2018年4月至6月底,各省整治办可根据实际情况 ,对辖内从业机构进行分批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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