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后,该怎么办?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该家庭应当及时主动报告街道办事处或社区。
如果低保户不如实向街道社区提供家庭基本信息,或者人员变动(出嫁、死亡等)后也没有及时向社区反映,会有什么后果?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或者服务的,一是停止保障,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资金;二是处以非法获取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如,低保家庭中,出现”成年子女就业(无论是不是公职人员)、女儿出嫁、购买房产、办理营业执照、家庭成员亡故”等情况时,应提前向所在社区反映实际情况。不如实提供信息的,一经大数据平台查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临夏市城市低保保障对象分为两类:
一是全额保障对象。主要是针对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单亲家庭且两个未成年子女、因司法羁押等原因造成的留守儿童或留守老人。
二是差额保障对象。实际生活中,大部分低保家庭属于二类保障对象。以下家庭属于差额保障范围:
1、家庭主要成员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且无其他收入,经济负担沉重,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
2、子女因病、因残无赡养能力、单独生活的老年人;
3、供养大中专学生,造成生活明显困难的家庭;
4、生活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
5、父母双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家庭;
6、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3年以上的生活困难的在册宗教教职人员;
7、健在的国民党抗战老兵和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尚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8、符合本市享受城市低保规定条件的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换言之,不具有以上情形,就不具备享受低保的条件。
除了低保户申报之外,有什么手段可以判定家庭经济好转和人员变动?
街道社区判定家庭经济状况常用的方法有:询问当事人、走访了解、查阅资料等,从消费情况等方面综合判定。
各级审计、纪检部门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核查人员信息,具有数据准确、更新及时、覆盖面广等特点。凡是缴纳“三金一险”、购置房产、户籍变动、购买车辆等信息均可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反映。通俗地说,即便是再高明的手段,也逃不过大数据平台的“火眼金睛”。因此,家庭经济好转或人员信息变动后,享受低保的家庭应当主动到社区申请核销。
以上内容只作为政策宣传资料,具体内容以《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临夏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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