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税务局要求各大电商平台商家的刷单行为进行补税,自查时间范围为三年以来。
相关人士说道:“如果以刷单的数据进行缴税,按13%的税点,100元就要缴纳13元税额,利润本来就没那么高,等于在赔钱”,而且再加上运营成本和平台抽成,相当于白做。
刷单,这个词屡见不鲜,甚至还有“职业刷单”、“兼职刷单”等行为,作为一个商家,如果商品刚上架,没有销量和评价,销售额根本上不去,以及电商平台的商家千千万,商品数目成千上万种,如果不靠刷单,用户搜索根本找不到店铺。
所以店铺要想在电商平台搜索靠前,根据电商搜索排名规则,只有“综合”与“销量”这两个选项可以让用户进行排序。影响店铺的“综合”排序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且难以控制,但“销量”排序只需提升销售数量即可,可增加权重,简单操作,又不用很大成本,自己还可控。
小编觉得,刷单是对于消费者不负责的表现,属于欺诈、夸大宣传的行为,但是在商家角度,特别是个人商家,又很无奈,拼不过官方品牌,毕竟他们自带流量。找大V推广费用又很高,成效慢,风险大,不得已自行刷单,最保险成本也最低。难怪有些商品,同一张图出现在三四个不同用户评价中,还有些用户用了1天就追评非常好用,或者用户等级两三颗爱心,属于新用户了,很明显的刷单行为,容易迷惑消费者。
三年真的很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间接促使电商平台飞速发展,双十一、618、春节、各种法定节假日,销售数量和金额都是几何增长,刷单数量也会占据其中。就拿近期来说:疫情原因,限制出行将近半年,买东西基本只能网上购买。直播带货,发展正是如火如荼时期,一小时几亿、几十亿,没有刷单成分吗?肯定会有。
商家喊冤了,刷单不得不做,但是做了就要承担高额补税的责任了。
(图均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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