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并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前,银保监会于9月28日至10月28日就《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过意见。此次《办法》正式推出,意味着互联网保险发展和监管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着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数据显示,2014年到2019年6年间,互联网保费收入超过3800亿元。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公开数据,2019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全年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857.7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55.7%。互联网经济发展,为保险行业带来了明显的增量市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互联网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
然而,创新与风险总是如影随形。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兴起,“奇葩险”也层出不穷,如违章贴条险、熊孩子惹祸险、忘穿秋裤险、美厨娘关爱险、痘痘险、吃货险等,可以说无奇不有。前不久横空出世的“鹿晗恋爱险”,实际上就只是网络保险平台和粉丝之间的一场对赌游戏。其后,保监会在官网发布风险提示,特别点名互联网平台销售的“恋爱险”并非保险产品。
为此,《办法》为快速扩容的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划出了5道红线,以监控和筛选准入者,包括要求持牌经营,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有较强的合规管理能力、场景和流量优势、信息技术实力等;实现业务独立运营,与主营业务实现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等。
当然,叫停“奇葩险”只是《办法》规范重点之一。总体上看,新规不仅是业内期盼已久的一份纲领性文件,也是打开保险行业未来空间的希望所在。站在“十四五”规划的角度,这份文件将成为保险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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