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场景
ICP 备案成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在网站/APP 的相应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详情请参见 网站添加备案号、APP 添加备案号。部分省份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详情请参见 网站添加版权所有(可选)。
公安联网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30日内登录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将公安联网备案信息放置在网页底部。详情请参见 获取并添加公安联网备案号。
网站添加备案号
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悬挂内容
如果备案地为广东省,请在网页底部添加主体备案号。
如果备案地非广东省,请在网页底部添加服务备案号。
说明:
已完成备案的域名,主域名和 www.域名,都需要可以访问并且网站底部有备案号并链接工信部备案官网首页。
若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页面,备案号的悬挂要求请参见 多域名指向同一网页,如何添加备案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或 APP)底部备案号需要同时添加 ICP 备案号,以及公安联网备案号。
悬挂方法
若您是自建网站,请您联系公司开发人员修改网站源码,在底部悬挂 ICP 备案号并连接至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参考代码如下:
注意:
代码中的您的备案号请替换为您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获得的准确备案号,格式通常为“省份简称+‘ICP备’+序列号”,例如“粤ICP备12345678号”。
通用代码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您的备案号</a>
示例代码如下:
<a href="https://beian.miit.gov.cn/" target="_blank">粤********59</a>
若您是委托第三方公司管理您的网站,请您联系对应公司的 IT 人员修改网站源码。
若您不清楚如何悬挂网站备案号,可在 腾讯云市场 搜索相关代办服务,由专业人员为您悬挂网站备案号。
悬挂示例

APP 添加备案号
若备案的是 APP,需要在备案成功的 APP 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标注 APP 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如果未在 APP 显著位置标注 APP 备案号,将被备案所在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悬挂示例

获取并添加公安联网备案号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后30日内登录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 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公安联网备案详情请参见 公安联网备案流程指引(通用版)。

网站添加版权所有(可选)

经营性备案(可选)
若您的网站涉及经营性业务需获得经营性 ICP 许可证,完成网站备案后您可自行联系各省通信管理局办理。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