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产品使用保障,腾讯云对象存储(COS)近期对《对象存储服务等级协议》进行了更新,主要是对服务等级协议中的服务可用性标准及赔偿标准做了局部上调,并调整了其他相关条款;更新后的协议将从2023年11月01日起正式生效,新版《对象存储服务等级协议》预览请前往《对象存储服务等级协议》进行查看。2023年11月01日之前的服务等级协议标准按照此前版本执行。
为使用腾讯云对象存储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对象存储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以及《腾讯云服务协议》。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可用性/服务成功率等级指标、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等相关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会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本服务。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腾讯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成为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1 腾讯云对象存储(Cloud Object Storage,COS)
对象存储为用户提供大规模的 Web 接口存储服务。用户可以通过调用 COS 提供的 HTTP REST API 对数据进行上传、下载和管理。对象存储支持自动扩展,并以预付费或者后付费的方式提供服务。
1.2 服务月度
服务月度是指您购买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所包含的各个自然月度。如您购买三个月本服务,服务开通之日为3月17日,则包含4个服务月度,其中第1个服务月度是指3月17日到3月31日,第2个服务月度是指4月1日到4月30日,第3个服务月度是指5月1日到5月31日,第4个服务月度是指6月1日到6月16日。服务可用性按服务月度单独核算。
1.3 每5分钟错误率
每5分钟错误率是指由腾讯云 COS 返回的失败请求数占这5分钟内用户请求数的比例。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1.4 失败请求
指 COS 返回的错误码为服务器内部错误码的请求,包括 Internal Error(500错误) 或 Service Unavailable(503错误)两种错误码;但不包括触发频控导致的限流请求或者 COS 升级、变更、停机而导致的失败请求。 用户请求指的是 COS 服务器端接收到的用户发送的请求,但不包括未经身份验证、鉴权失败或者欠费停服状态下的请求。用户端由于黑客攻击而对 COS 的请求,或者由于配置了跨地域复制、生命周期规则而在后端异步执行的请求,均不视为有效请求或失败请求。
1.5 COS 服务月度费用
COS 服务月度费用是指用户的某一腾讯云账号下在一个自然月中使用腾讯云对象存储服务所产生的存储容量、流量、请求、数据取回或其他存储管理费用。
2. 服务可用性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方式
腾讯云对象存储根据不同存储类型统计对应的服务可用性。腾讯云对象存储的服务可用性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2.2 服务可用性标准
您可通过腾讯云对象存储提供的 API、SDK、控制台或者用户工具等对数据进行上传、下载和管理。针对不同存储类型,腾讯云分别承诺标准存储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5%,低频存储可用性不低于99.9%,如服务月度内的可用性未达到上述标准时(属于免责条款情形的除外),您可以根据本协议第3条约定向腾讯云提起工单索赔。
3. 赔偿方案
对于本服务,如标准存储服务可用性低于99.95%,或低频存储可用性低于99.9%,可按照如下条款约定获得赔偿:
3.1 赔偿标准
(1)赔偿以腾讯云发放代金券的形式实现,您应当遵守代金券的使用规则(包括使用期限等,具体以腾讯云官网发布的代金券相关规则为准)。发放的代金券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仅限您通过您的云账户购买本服务,不能购买其他的腾讯云服务,您也不可以将代金券进行转让、赠予等。
(2)如果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赔偿额按照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单独计算,赔偿总额不超过相应未达标服务月度内您就本服务支付的相应月度服务费(此处的月度服务费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存储类型 | 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 | 赔偿代金券金额 |
标准存储 | 低于99.95%但等于或高于99% | COS 月度总服务费的20% |
| 低于99% | COS 月度总服务费的50% |
低频存储 | 低于99.9%但等于或高于98% | COS 月度总服务费的20% |
| 低于98% | COS 月度总服务费的50% |
3.2 赔偿申请时限
(1)如某服务月度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标准,您可以在没有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次月的第五(5)个工作日后,仅通过您相应账户的工单系统提出赔偿申请。您提出赔偿申请后腾讯云会进行相应核实,对于服务月度的服务可用性的计算,若双方出现争议的,双方均同意最终以腾讯云的后台记录为准。
(2)您最晚提出赔偿申请的时间不应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六十(60)个自然日。
如果您在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未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超过未达标的相应服务月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或者您通过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出申请的,均视为您自动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及向腾讯云主张其他权利的权利,腾讯云有权不受理您的赔偿申请,不对您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4. 免责条款
由以下原因导致的服务不可用,相应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属于服务不可用的计算范畴和腾讯云的赔偿范畴,腾讯云无须向您承担责任:
4.1 腾讯云至少提前7天通知用户后进行的系统维护或不可用预警。
4.2 不属于腾讯云设施的网络、设备、配置引起的故障。
4.3 用户的应用接口或数据受到攻击或其他不当行为引起的故障。
4.4 由用户的疏忽授权、错误操作、用户自有设备或第三方软件、设备引起的故障。
4.5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引起的故障。
4.6 非腾讯云原因造成的服务不可用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况。
4.7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相关规则或腾讯云单独发布的相关规则、说明等中所述的腾讯云可以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等的情况。
5. 其他
5.1 双方确认并在此认可:在任何情况下,若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因腾讯云违约原因造成您损失的,腾讯云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相应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
5.2 腾讯云有权根据变化适时或必要时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您可以在腾讯云官网的最新版本中查阅相关协议条款。如您不同意腾讯云对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5.3 本协议作为《腾讯云服务协议》的附属协议,具有与《腾讯云服务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您需遵守《腾讯云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若本协议与《腾讯云服务协议》中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但仅在该冲突或不一致范围内适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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