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小红就是人类的对象
对象具有:静态特征/动态特征,分别称为对象的 属性/行为方法; 由类实例化创建 new)
类和对象的关系:
类是拥有相同行为特征对象的一个抽象概念,而对象是类这个抽象概念中事实存在的个体...,间接也继承了A类属性/方法,也可以自定义此类的特有属性/方法(用于内部访问) }; 抽象类是不能new 实例的,即这里就是在表示一个 匿名类了;
// 创建出对象a 就是这个匿名类的实例了,即这个类是没有名字的借用了父类名...抽象类也不能实例化,所以抽象类,一般都是父类; 但抽象类是存在构造函数的,便于子类实例化:super();
而: 子类 (非抽象类) 必须实现 父类(抽象类)的抽象方法!...当然子类中特有的方法 以父类型的对象是无法访问的啦!...JAVA接口:
1.接口中的属性都是,全局静态常量,且定义常量时必须赋予初始值否则编译错误;(静态常量: 接口不能实例化)
2.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是 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 子类非抽象类 必须实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