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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组织通用管理--知识协同与创新

1.知识协同是指知识管理中的主体、客体、环境等达到的一种在时间、空间上有效协同的状态,知识主体之间或“并行”或“串行”地协同工作,并实现在恰当的时间和场所(即空间,包括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将适当的信息和知识传递给恰当的对象,以实现知识创新的“双向”或“多向”的多维动态过程。知识协同定义为以创新为目标,以知识管理为基础,由多主体(组织、团队和个人)共同参与的互动过程,是各组织优化整合相关资源、促进整体业务绩效提升的管理模式和战略手段。

2.对于知识协同的认识,包括:

知识协同4大要素:知识主体(即知识活动的参与成员)、知识客体(即知识)、时间、环境(包括“软环境”如文化环境和“硬环境”如计算机环境等)。

知识协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知识传递的时间、对象及空间的准确性,即时间的准时性、目标(对象)的准确性,知识流的多向性,知识传递的动态性等。

知识协同强调“动态性”,即在不同的时刻,知识主体和客体所处的状态是不同的,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改变。在一般情况下,由于众多知识主体在“知识协同”活动中不断参与并进行个人知识创造,“知识客体”内容越来越丰富,价值也会越来越大。

3.知识协同具有面向知识创新、知识互补性、共赢性、知识协同平台支撑和“1+1>2”的效应涌现等特征。

(1)面向知识创新。知识协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完成知识创新任务,知识协同的实质就是一个协同知识创新的过程。知识创新包括原始知识创新和集成知识创新等,具体体现在管理创新、组织创新、流程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多个方面。

(2)知识互补性。知识互补性是拥有知识资源的各个主体之间进行协同的基础,也是知识协同的重要特征。知识协同中的多个知识资源通常属于不同的主体,这些主体既是知识的提供者,也是知识的接受者。通过知识协同的方式,可以弥补各主体的知识缺口或知识能力的薄弱部分,从而减少知识学习和吸收的成本。

(3)共赢性。知识协同的前提基础是所有主体的互利共赢。在知识协同过程中,每个主体不仅可以减少知识创新的运作成本,获得知识资产创造的价值,而且还能实现整体协同效应的最大化。

(4)知识协同平台支撑。知识协同平台是由计算机网络、工作系统、知识库、交互界面和支撑技术等构成的一种协同环境或系统平台。参与协同的各个主体借助知识协同平台可获得定制的知识服务,并得到最大限度的知识共享和传递,从而可以真正高效地进行协同工作。

(5)“1+1>2”的效应涌现特性。多个主体在协同过程中,通过知识的关联、交互、共享、碰撞、整合和激活等一系列知识活动,将使协同团队整体获得的效应大于各主体独立完成工作的效应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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