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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档/流动数字电影放映
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显著,因此依据国情,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将中国数字电影划分为专业、中档和流动数字电影放映三个层面,如图所示,并发布了相应的技术规范,即《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数字影院(中档)放映系统技术要求》和《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并计划结合国内外发展状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成为行业技术标准。
国内数字电影放映层面划分
中档数字电影放映(1.3K)采用MPEG-2播放服务器和1.3K DLP三芯片数字放映机,其数字母版制作采用高清(1920×1080)MPEG-2压缩编码格式。影院播放服务器须支持高清MPEG-2压缩编码格式的解压缩,数字放映机须至少具有1.3K(1280×720)的物理分辨率。
流动数字电影放映(0.8K)采用MPEG-4播放服务器和DLP单芯片数字放映机,其数字母版制作采用高清(1920×1080)MPEG-4压缩编码格式。播放服务器须支持高清MPEG-4压缩编码格式的解压缩,数字放映机须至少具有1024×768的物理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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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评价(SubjectiveEvaluation)
主观评价(Subjective Evaluation)是通过观察者在给定的观察条件下对被测系统的图像或声音的优劣进行主观评定,然后对评分进行统计平均,得出评价结果,从而确定系统性能的一种测试方法。
主观评价是目前使用较多、也是最具权威性的评价图像或声音质量的方法,它与观察者的个性和观察条件等因素有关。
经过广泛的研究和论证,国际上认为影视图像最终是由人眼来感知的,因此图像质量评定应建立在主观评价的基础之上。今天,主观评价已成为影视评测中最有效、最可靠的手段。
主观评价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质量评价:观察者评定图像或声音的质量等级;
——损伤评价:观察者评定图像或声音的损伤程度;
——比较评价:观察者对一个给定的图像序列与另一个图像序列进行质量比较。
主观评价通常采用MOS(Mean Opinion Score, 平均意见得分)判分法,如表所示。
主观评价评分标准
主观评价的关键在于所使用的方法能否产生稳定、有效的结果。因此,只有采用合适的评价方法和测试图像,才能对系统进行有效的评价。我国通常采用质量评价方法来对数字电影放映系统(含播放服务器和数字放映机)进行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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