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0月1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中开展对无线局域网设备支持IPv6协议能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据《通知》内容显示,生产或者进口在我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具有公网IP地址分配功能的无线局域网设备应支持IPv6协议(以下简称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并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2400MHz、5100MHz和5800MHz频段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要求。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应支持并默认开启IPv6地址分配功能,同时保留用户自行配置IPv6地址分配功能的选项,并在产品说明中明确IPv6配置方法。
《通知》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IPv6无线局域网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测试工作,加快IPv6协议的应用推广,推动无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覃澈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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