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3月1日起,本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将从“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迁移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发布指定媒介)。原“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不再承担公告发布工作。
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一、公告发布入口
1.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bjggzyfw.gov.cn/),点击首页右侧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入口”。
2.详细阅读页面左侧的信息,然后根据需要点击右侧的分类入口。
3.登陆系统填写公告和公示信息。
看到下图各位是不是感觉很熟悉。目前,公告信息的申报流程仍保持不变。(仅限过渡期)
二、公告查看入口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作为本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介,除了在首页栏目展示以外还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查看公告和公示信息:
1.选择公告信息栏目
2.选择公告类型
3.查看公告内容
三、招标方案核准信息入口
项目的招标方案核准信息以后也可以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查看,入口如下图。
四、《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公告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规则(暂行)》的具体内容请访问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或复制下面的链接下载pdf文件(PDF文件较大,请注意手机流量)。
https://www.bjggzyfw.gov.cn/cmsbj/u/cms/cn.gov.bjggzyfw.www/201802/28180311kf70.pdf
!!!下面还有更重要的几句话!!!
一、目前的发布流程仅限过渡期使用,稍后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也将迁移至新的系统。
二、过渡期暂定为3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情况以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三、过渡期内,专家库认证用户仍可使用原登陆入口提交公告和公示信息,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会发布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最后,向一直奋战在本市招投标工作第一线的“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道一声:你辛苦了!
感谢你多年为本市招投标工作做出的卓越贡献,我仅代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公众号全体工作人员授予你: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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